一、深入推进全省质监系统能力提升工程工作。
2012年省局党组提出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三年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2014年是“三年能力提升工程”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年。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和《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验收细则》要求,把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作为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各项改革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确保三年能力提升工程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 全面推进“两级”质检中心建设。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统筹规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全面推进国家和省两级质检中心建设。正在筹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筹建工作;已经建设投入使用的积极组织申请认证和验收,要努力实现质检中心的环境、设备、人才协同发展。
积极转变监管模式,加强对质检中心的分级管理,定期组织对各级质检中心进行考核验收。
三、加大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度。
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科学研究工作,整合技术资源,开展科技攻关。鼓励各技术机构积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按照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在研科研计划项目工作,保证各在研项目在工作时限内完成。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建设系统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四、开展国家级质检中心风险分析评估工作。
根据总局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精神,加强国家质检中心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风险分析、防范和应对能力,促进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支撑能力,从2012年开始 已经连续两年开展了国家级质检中心风险分析评估工作。2014年要继续组织省内国家级质检中心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
五、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决定的奖励措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决定”要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已经向省科技厅提交报告,申请给予落实。下一步要向科技和财政部门汇报情况,积极协调解决,争取落实省政府的奖励规定。
六、积极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和落实工作。
2013年度,国家质检总局共批准我局7家技术机构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下拨技术改造项目经费70万元。今年要努力争取超过去年,并保证去年的各个项目顺利完成。
七、加强科技信息数据库建设,扩展科技创新共享平台。
结合省局数据库建设要求,完善省直属技术机构人员专家数据库,建立全系统科技信息数据库。使省局在建科研信息数据库与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科技资源管理系统对接。
进一步扩展加盟全省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范围,提高全系统和技术机构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