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省计量标准;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负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省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管理计量校准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型式评价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依法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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